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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竞价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补充规定

2017-07-19
  

 

     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内采购管理,完善院内竞价采购管理办法,现对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竞价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技术学院资财发〔20173号)补充规定:

一、院内网上竞价流程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二、网上竞价项目分类

按照《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院内竞价采购项目分为货物类、工程类、服务类,分别按照项目类别使用招标文件模板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审查

院内竞价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实行事后审查,竞价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,学院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聘请专家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。

1.拟中标供应商通过审查且满足资质审查的投标人3家以上,资产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;

2.拟中标供应商未通过审查,按照学院文件,根据招标节约率情况,确定顺延第二(第三……)候选人或重新组织竞价;

3.满足资质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,重新组织竞价;

4.投标单位授权本单位人员(提供社保证明)办理资质审查事宜,若为货物类投标,还需提交投标货物清单。

四、网上竞价原则

1.投标人参与项目报价即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,投标人投标文件或清单(货物类)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。若投标文件或清单未响应招标文件,视为投标人无效投标。

2.报名供应商同一时间段内进行2轮报价,以第2轮报价最低作为拟中标供应商。

五、特殊情况

根据项目的特殊性(如无法详细描述采购需求),无法采用网上竞价采购,由需求部门申请,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审核,学院领导审批采购方式或选择供应商,报资产采购中心备案。

六、其他

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。